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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
作者:鼎尖画室 更新时间:2022-06-28 10:57:32

一、院校全称

中国美术学院(英文名称ChinaAcademyofArt)

二、院校国标码10355

三、校址

南山校区: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

象山校区: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象山352号

良渚校区: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古墩路2849号

四、层次

本科□专科

五、办学类型

普通高等学校 公办高等学校

六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院校名称:中国美术学院

证书种类: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中国美术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。

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

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,负责制定招生章程、招生战略、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,讨论招生重大事宜并报学校党委会决策。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、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,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(非办学机构所在地)考点招生工作组,负责该考点的宣传、咨询和招生考试。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。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,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,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

一、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

中国美术学院2022年拟计划招收本科生1690 名(面向浙江省招收「三位一体」综合评价本科生70名 ,中外合作办学75名,文旅部援疆援藏计划5名,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。

艺术类校考(全国不分省)

艺术类校考(文旅部共建项目)

艺术类统考(全国不分省)

艺术类统考(仅面向浙江省)

普通类(分省)

普通类(文旅部共建项目)

注:普通类招生计划、录取批次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
二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

无预留计划

三、专业教学培养

使用的外语语种,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。

四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一、录取规则

艺术类(校考)专业及建筑学专业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;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统考综合分成绩录取;艺术学理论类专业、风景园林专业、工业设计专业制定分省计划,安排在普通类录取。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计划投放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。

艺术类校考、艺术类统考(全国不分省)

录取规则

(一)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。根据教育部规定,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,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,省统考合格后,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,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。

(二)学校艺术类专业遵循考生专业志愿,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,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、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,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,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。

(三)学校艺术类(校考)专业不限生源省份,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。

(四)学校开设的艺术类(校考)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(不分省份,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,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)。具体录取规则如下:

(1)报考我校的艺术类(校考)专业和建筑学专业考生均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。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的75%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
(2)艺术类专业(非中外合作办学):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,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,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,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录取时,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,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,分别以语文成绩、外语成绩、数学成绩次序,单科高者优先。

综合分折算公式:

综合分=专业复试成绩总分÷专业复试成绩满分×60+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÷高考文化课满分×40

(3)建筑学专业: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,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录取时,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,分别以语文成绩、外语成绩、数学成绩次序,单科高者优先。

(4)个别省份(例如海南省)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有原始分、标准分、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多种分制,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、排名及录取。

艺术类统考(仅面向浙江省)录取规则

产品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艺术与科技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成绩采用浙江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,安排在艺术类第二批平行志愿录取,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。

普通类录取规则

艺术学理论类专业、风景园林专业、工业设计专业在普通类录取。录取时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,进档考生择优录取。最终录取批次、投档规则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
二、其他

外语语种不限。学校在本科教学中,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,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。

华侨、港澳台考生,浙江省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,西藏、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培养项目,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。

三、特别提醒

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(区、市),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,须在物理、历史、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;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,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;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在“3+3”试点省份须在物理、历史、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,在“3+1+2”试点省份须shou选历史;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。非新高考改革省(市、自治区)普通类招生专业的文、理科类要求,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
一、收费标准

(1)学费标准

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。学费标准:每生18000元/学年(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7500元/学年,产品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环境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、学艺术与科技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每生80000元/学年)。

(2)住宿费标准

4人间(南山校区、象山校区、良渚校区)

1600元/生·年

6人间(含5人间,南山校区、象山校区、良渚校区)

1200元/生/年

二、资助政策

学校实行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勤工助学、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(最高额为8000元/年),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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